台湾专利申请指南
 台湾专利保护的基本情况:
 台湾专利分发明、新型、新式样三种类型,三种类型申请案皆需实质审查,而非登记制度,申请案文件齐全
 符合基本要求后自动进入实质审查,不需申请人提出实审请求。
 台湾发明专利期限为20年,新型专利为12年,新式样专利为10年,均自申请日起算。
 所需文件:
 1. 委任状((PowerofAttoreny)由申请签章,每一申请案一份委任状
 2. 国藉证明(certificateofNationality)
 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的身份证,或护照,或户藉等复印件,需经公证。一份国藉证明适用于同一申请人的
  所有申请案,但有效期为三年。
 3. 法人证明(CertificateofCorporation)
  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,需经公证。
 4. 宣誓书(Oath)
 由发明人或制作人签名、盖章,表达此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制作不是剽窃他人成果。多位发明人可共签一张。
 5. 专利申请说明书及图式
   发明、新型申请应有说明书、摘要、权利要求书及图式,形式同在中国申请相同,如有在中国或其它国
  家申请,请提供申请号和申请文件。
   新式样申请,可提供简要说明,说明产品内容与特点,新式样的图式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,最好有阴影
  线表现,也可用照片代替,如是照片应提供一式4套。
 注意事项:
 1. 申请台湾专利的说明书及申请文件均需以繁体字撰写;
 2. 申请时,必需提交的文件是请求书、说明书、图式、宣誓书等,委托书及国藉证明(法人证明)可在申请
  日之后60天内补交;
 3. 在申请递交之后,对说明书或图式进行补正,可以被允许,但需增加补正费;
 4. 如有延期动作,需增加延期费;
 5. 应注意最好在公开之前在台湾提出申请,否则有被撤销之虑。
收费情况请询我公司电话:010-68998310 / 68998320 传真:010-68998378
或登陆我公司网站www.info@sm-ip.com